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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无能为力

注:爱唱是人,夜露不是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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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唱踩着厚软的落叶往前走。近一个月没下过雨了,阳光暖烘烘地晒着他的头顶。干枯的叶片在脚底发出脆响,散成粉末。他背了一个巨大的双肩包,里面装了三种颜色的墨水、一沓图纸和计算尺。除了夜露嘱托他带的绘图工具,他还自作主张地装了些他认为能让对方开心的礼物,譬如樱桃可乐、罐装蜂蜜,还有他偷来的漂亮小饰物。


两年前,爱唱在林子里迷路。夜晚的雾气阴冷浓重,风声空荡荡的,虫或是蛇掠过草丛的声响都能吓他一大跳。他吃光了缓解心率的药,鞋底沾着湿泥,一步都走不动了。当时,夜露像鬼一样出现,搭了他的肩膀。爱唱害怕得发抖,睁大的双眼泪汪汪的。夜露带他到自己的木屋,给他泡了一杯热茶,盖了一条毯子。爱唱捧着茶杯环顾四周,屋内灯光明亮,救他的男人长得很漂亮,乌黑的长发上装饰着枝叶编成的圆环。他不知深林里也有人居住,只觉得自己幸运至极。那之后,他常常在白天拜访夜露,顺道给他带些东西去,如果天色晚了就留下住一夜。


他问起过夜露为什么独自住在这里,对方只说讨厌人多的地方。爱唱表示理解。他曾经很容易相信人,也积极地与不同的人交往。但真心待人的下场就是遭受蒙骗——不止一次。逐渐地,他也很难再将信任托付于人。


与夜露相处要简单得多。他们在溪边抓鱼,在阳光下看蜻蜓翅膀,观察各类昆虫的习性……每次都有不同的事做,十分有趣。爱唱原本不喜欢湿泞泞的树林。他厌恶成群立在枝头上的鸟,它们总是莫名其妙地抛下一泡屎,或打开翅膀扇落一地的羽毛。夜露发觉了这一点,每当爱唱表现出紧张,他就会挥一挥手,那些可恶的动物像是能会意似的,立刻就飞去别的地方。这就是奇妙之处,只要跟夜露待在一起,烦心事都会不见。周围就只剩下新鲜清甜的植物气味,宁静而湿润的薄雾。他们俩踏着软土前行,就好像森林的主人一样。


在外面的世界,他只是个不起眼的小混混,行过窃,打过架,也蹲了几次拘留所,谁也不会多看他几眼。但是在这里,夜露的眼睛只看着他。


留宿的夜晚,爱唱规矩地在夜露的单人床上躺好,闻着被单洁净的肥皂香味闭眼。熄了灯后,他看到夜露睡在不远的吊床上,他的一条腿挂在外面,脚趾有节奏地轻抵地面,小床变成惬意的秋千荡了起来。这月光下的美丽的人,就像猫一样顽皮。爱唱的心脏怦怦跳动,知道自己早已爱上了他。


他暂时没有表白心意的打算,维持现状就足够让他满足。近半年里,他们养成了拥抱的习惯,也说不准是什么时候开始的,多半是爱唱的小心思被纵容了。一见面,他就会亲密地抱住夜露,对方也会抚摸他的脑袋和后背,耐心地等待爱唱松开他。


他放下双肩包,把带给夜露的东西一件件地拿出来放在桌上。


“谢谢你。”他垂下眼,神情变得捉摸不透,“不过……以后请不要再过来了。”


爱唱眨了眨眼,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你说什么?”


“这是最后一次,”夜露看着他说,“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。”


他的鼻腔酸涩得几乎疼痛起来,他抬手揉了揉鼻子,心痛又不解:“为什么,夜露?能告诉我为什么吗?”


“爱唱……我本想等你自己发现的。”夜露的表情松弛下来,似乎在为他的迟钝感到无奈。他走近他,好让他看清阳光正对着的眼珠,墨绿的虹膜异常地闪烁出金色光。


“我能跟林间的动物对话,你应该知道,”


爱唱疑惑地点点头。


“我不需要睡眠,进食也是少量的,”夜露挑着秀美的细眉,“我不是人类,还没发现吗?根本没有会住在这种地方。”


爱唱的脑中有闪过这个可能性,但听到他亲口坦白,脑子嗡嗡响,一时间像是站在了狂风呼啸的崖顶,随时要坠下去似的。他急促地喘着气,在口袋和包袋里翻找着药,夜露比他先一步拿到药瓶,递到他手里。


“回去吧,以后别来找我了。”


他等自己平复下心情,固执地小声反问:“不是人类,又怎样?”


夜露注视着他,忽然地将冰凉的手贴到他的颈侧,小小的心跳声在他的指间跃动。


“我以人的灵魂为食。”他往外抽离手指,晶亮的光点贴着他的指甲往外流,“不想被我吃掉,就走吧。”


“那为什么不直接吃了我?你完全可以做到的。”不知道是不是药丸给鼓了劲,这男孩勇敢地直视着他,“你想赶我走,我就不走。”


夜露环起双臂,冷淡而慵懒地望着他,大概是在想别的方法。美丽的人倚在桌边,浸润在光里,发光的小分子飘在他的长发边,像星球间的尘埃颗粒。这幅样子让爱唱很难过,他爱的人突然从过去的躯壳里脱出,变成另一番面貌,最糟的是,即使是这样,他还是为他心动。


“夜露,我……我爱你。”他紧张地撕扯着自己的袖子,鼓起勇气说,“所以,普通的理由是赶不走我的。”


听到这话,夜露的表情也没有变化太多。他拉住爱唱的胳膊,歪着头仔细打量他,冷静得近乎残酷。就在爱唱不知所措地垂下脑袋时,他凑上来,在他脸上飞快地留下一个亲吻。人类男孩吓得往后跳了半步,捂住自己的心口,面红耳赤。


“好啊,那一个月后再来吧。”夜露转过身,自在地坐到桌边,舀了一勺蜂蜜泡茶,“不是两三周,是一个月,明白了吗?”


爱唱不知道这时限有什么特殊意义,或许是夜露在考验他?他用不着非要想出个答案,照做就是了。于是,他向他保证,自己一定会在一个月后出现,说罢,便信心满满地离开了。


百年以来,人类总是轻易地爱上夜露,成为他的食物;很偶尔的,夜露遇见不想杀的人,决心放过他们,他们却找上门来,又被他的本来面貌吓得魂飞魄散。毫无疑问,爱唱也会是其中一个。他年纪还小,若是被他吓出更严重的毛病,后半生不能自理,夜露就干脆吃了他算了。


实际上,吸食人类灵魂对他来说也不是必要的,只是为了维持美貌。一个灵魂能抵十年,上一个十年快过去了,一个月后,他就会展现出原本的模样。


 

爱唱来的那日是雨天。他收拢透明的伞,挂在屋外,敲了敲门。夜露的四肢已长出尖刺,背脊上也是,他的头发更长了,美杜莎般地飘浮在空中,眼瞳彻底变为金色。他打开门,甚至坏心地考虑好了要捉弄一下爱唱。


没想到的是,那男孩呆站在门口,瞳孔微微放大,脸上居然浮出些痴迷与羞赧的神情。他的声音炽热,又湿漉漉的:“夜露,你好像一株玫瑰喔。”


他看着他,只感到背上的骨刺酸热发胀,他努力地回想着,也想不到自己要说什么话了。


“这就是你的理由吗?”爱唱大胆地猜测着,往前走了两步,“我觉得这没什么呀。”


夜露的咽喉干涩,吐出一句无力的话:“但……这样就不能拥抱你了。”


人类的手指触到他臂上的刺,掌心朝下,一点一点地摩挲,像在摸受惊的猫咪。


“抱我吧!夜露,弄伤我,”爱唱贴了上来,有力的双臂紧紧地锁住他,幸福地说,“我不在乎。”


夜露垂着的双臂无自觉地抬了起来。人的身体是这么脆弱,血珠已经沁出了他的皮肤,划伤与刺伤的痕迹出现在他的手上。但人的爱是这么热烈,一往无前,就算是荆棘和伤痛也阻止不了他。


他对爱唱的伤痕无能为力,对他的爱也无能为力,只能轻轻吻去他手心的血,看着这笨拙的人类露出甜蜜的笑容。


 

FIN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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